大学退场博士老师惨沦中小学代课 教育部提办法

教育部提出办法安置退场大专校院的师生。(本报资料照片)

针对本报30日报导「大学退场,博士老师到中小学代课,学生像球被踢来踢去」,教育部30日回应,如学校聘任近3年全面停招或停办学校的教职员,113年起,教育部补助将从原本仅限于教师扩及到教职员工;此外,针对退场学校学生安置作业,教育部也提出六大措施,以保障学生学习权益。

为鼓励私立学校聘用停招或停办学校之编制内专任教师,教育部自110年度起,于私立技专校院奖补助增加奖励经费,如学校聘任近3年全面停招或停办情形之学校编制内专任教师为专任(案)教师,教育部依教师职级核予相应之补助;从113年起,将此计划补助对象修正为教职员工。

对于大专校院退场学生安置,教育部指出确保退场学校学生继续就学的权益,是处理退场学校要务。教育部会持续督请分发学校(即安置后的新学校)妥适提供辅导措施并设置单一窗口协助学生,有关安置学生修业学分也会从宽抵免并协助辅导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等,教育部并于安置学生入学第一学期进行到校实地访视,以让安置学生顺利转衔并继续就读。

而为使安置学生就学衔接与顺利完成学业,教育部提出六大配套措施:

一、 透过退场基金提供分发学校及安置学生经费补助:补助协助安置学生及为维护学生受教权益所需相关费用,其中包括额外补助提供学生因转学衍生之交通或住宿所需费用,及分发学校因协助安置学生所衍生额外支出之教师钟点费、导师职务加给、学杂费收入差额等费用。

二、学习辅导措施:学分从宽抵免在原校修习及格科目学分,并协助与辅导学生完成学位论文、专题制作或校外实习等毕业条件;学杂费以原校收费基准收取,分发学校收费基准较低者,从其规定。

三、 持续提供弱势学生经费补助:针对符合资格之分发学生,持续提供所需助学措施,包括就学贷款、学杂费减免、弱势助学、奖助学金及工读申请等,以减轻学生就学之负担。

四、特教学生就学协助与资源:教育部补助各大专校院辅导身心障碍学生工作计划经费,其中包括聘用专责辅导人员人事费及身心障碍学生助理服务费等项,由学校整合补助经费及行政、教学及辅导相关资源,提供身心障碍学生学习所必需之支持服务。

五、责成分发学校设置单一窗口:学生前往分发学校衔接就读,甫到新学校恐需时间适应校内环境与相关规定,为使学生尽快适应新环境,爰责成各分发学校应设置专责窗口,提供学生学习辅导或生活辅导等各方面协助,并给予心理层面之咨商辅导,以维护学生学习权益。

六、到校实地访视:为关怀及了解安置学生学习与适应情形,本部办理学生分发作业后,于学生甫入学第一学期安排前往各安置学校进行访视及辅导,透过与学生座谈方式即时回应学生就学问题,同时督促安置学校落实学生课业及生活协助措施,以期减少学生休退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