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官司脸还是很臭! 猫界巨星「臭脸猫」获2千万赔偿

▲臭脸猫就算打赢官司,脸依然看起来十分厌世。(图/翻摄自The Official Grumpy Cat的脸书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猫界巨星「臭脸猫」(Grumpy Cat)近来打赢了一宗侵权官司,主人泰贝莎(Tabatha Bundesen)控告Grenade Beverage饮料公司桑佛父子(Nick and Paul Sandford)使用臭脸猫肖像在未授权的咖啡产品上,这起诉讼历经3年,法官近日宣判,臭脸猫主人将可以获得71万美元(约2065万元台币)的高额赔偿。

Grenade Beverage饮料公司2013年与臭脸猫主人签下合约,以总值15万美元(约台币436万元)的合约让臭脸猫成为一款冷冻咖啡的代言人,然而后来泰贝莎发现,爱猫的脸除了出现在该款咖啡上,还出现在其他咖啡产品,图像甚至被做成T恤另外销售,便于2015年控告对方侵权。

饮料公司也反告臭脸猫没有善尽代言人职责,在上节目或是在网路上没有帮忙充分曝光品牌,还说泰贝莎曾承诺爱猫以后会成为电影明星,但结果根本没拍。这起官司诉讼期间,身为宠物的臭脸猫还曾亲自出席法庭,但没有以证人身分作证,最后法官判臭脸猫胜诉,桑佛父子需付1美元象征性违约金,并赔偿71万美元。

本名「塔塔酱」(Tardar Sauce)的臭脸猫,2012年因为一副脾气暴躁的表情意外成为网红,目前在Instagram已拥有超过245万名追踪粉丝,脸书专页则有874万粉丝,不爱笑的牠,不但在伦敦杜莎夫人蜡像馆(Madame Tussauds London)拥有自己的分身,还登上富比世的「最有影响力的宠物」排行榜,如今再获得巨额赔偿金,让许多网友笑称,「官司赢了,臭脸猫可以破例笑一下了吧」。

▼臭脸猫与牠的主人泰贝莎。(图/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