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议事公开规定上路1年 新北市及桃园市议会未改善

内政部将要求新北桃园市议会公开讯资(内政部网页截图)

地方议会议事资讯公开规定自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目前全台20个地方议会已依规定落实议事日程会议纪录议事录及会议影音档等相关资讯的对外揭露,仅剩「新北市」及「桃园市」议会未将程序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影音档公开,内政部已持续要求改善,以回应民众对地方议事透明化的期待。

内政部表示,依照地方立法机关组织准则第25条规定,地方议会除秘密会议外,应于会议前将议事日程公开于网站;除考察或现勘的议程外,大会应透过网路电视全程直播;大会及委员会应全程录影,并应于会议后一定期限内将会议纪录、议事录与影音档公开于网站。

内政部指出,配合地方议事公开规定的施行,今年起已持续辅导各地方议会依规定办理资讯公开,目前全台20个地方议会已完全落实,仅剩新北市及桃园市议会尚未公开程序委员会或纪律委员会影音档,预计将于明年开会时配合办理。

透过议事资讯公开,民众可以了解议会开会状况议案审议情形以及选区议员问政内容与表现,让地方议会的运作和议员职权行使接受大众检验,落实地方民意代表选民负责的精神,对于地方民主的深化具有正面意义

内政部强调,将持续检视各议会办理情形,并辅导地方议会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资讯公开的完整度与速度,以回应各界对地方阳光政治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