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议事公开规定上路1年 新北市及桃园市议会未改善
地方议会议事资讯公开规定自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目前全台20个地方议会已依规定落实议事日程、会议纪录、议事录及会议影音档等相关资讯的对外揭露,仅剩「新北市」及「桃园市」议会未将程序委员会及纪律委员会影音档公开,内政部已持续要求改善,以回应民众对地方议事透明化的期待。
内政部表示,依照地方立法机关组织准则第25条规定,地方议会除秘密会议外,应于会议前将议事日程公开于网站;除考察或现勘的议程外,大会应透过网路或电视全程直播;大会及委员会应全程录影,并应于会议后一定期限内将会议纪录、议事录与影音档公开于网站。
内政部指出,配合地方议事公开规定的施行,今年起已持续辅导各地方议会依规定办理资讯公开,目前全台20个地方议会已完全落实,仅剩新北市及桃园市议会尚未公开程序委员会或纪律委员会影音档,预计将于明年开会时配合办理。
透过议事资讯公开,民众可以了解议会开会状况、议案审议情形以及选区议员的问政内容与表现,让地方议会的运作和议员职权的行使接受大众的检验,落实地方民意代表向选民负责的精神,对于地方民主的深化具有正面意义。
内政部强调,将持续检视各议会办理情形,并辅导地方议会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强资讯公开的完整度与速度,以回应各界对地方阳光政治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