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修正!山地原民议员+1 彰县议会总席次曝光
立法院会三读通过《地方制度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彰化县可望增加1席山地原住民议员。(资料照片/孙英哲彰化传真)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地方制度法》部分条文修正案,除山地乡外,新增非六都县市山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者,可选出山地原住民议员席次,其中彰化县可望增加1席山地原住民议员。彰化县议会目前共有54席,修法后增加1席山地原住民县议员,总席次将达到55席。
现行法令规定,非六都县市部份,平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者,应有平地原住民选出的县市议员名额,而山地原住民议员的应选名额产生条件是规定有「山地乡」者,而非以人数为依据。
立法院会今天三读通过《地方制度法》第33条修正案,修法重点包括增订无山地乡县市的山地原住民议员保障名额等,也就是市及无山地乡之县,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者,应有山地原住民选出的议员名额。
彰化县目前有3417名山地原住民,修法后,2026年县议员改选时,彰化县第9选区将新增1席山地原住民县议员。彰化县现有1席平地原住民县议员,2026年后加上新增的1席山地原住民县议员,将有会2席原住民县议员,更可为县内所有原住民的权益发声。
彰化县政府民政处统计,至今年6月底,彰化县人口约有123万2000多人,其中原住民总数为6643人,包括3226名平地原住民和3417名山地原住民。彰化县的原住民中,人数最多为阿美族,次为排湾族、布农族及泰雅族、鲁凯族、卑南族等。
民政处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规定,县市人口数在160万人以下,县议员席次最多为57席,彰化县现有议员席次为54席,修法后增加1席山地原住民县议员,总席次将来到55席,仍在法律规定的上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