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制法》修正通过 未来基隆可新增1席山地原住民议员

立法院会16日《地方制度法》第33条修正通过,各县市山地原住民人口达1500人以上,能选出1席山地原住民议员。基隆原民议员陈明建乐观其成,但建议未来都会型地区可以直接混合选举,代表性会更公平。(摘自市议员陈明建脸书/徐佑升基隆传真)

立法院会16日三读通过《地方制度法》第33条修正案,主要增订原住民参政权的议员名额与人数门槛部分,修正通过后,各县市山地原住民人口达1500人以上,就能拥有1席山地原住民议员名额。基隆市民政处长张渊翔表示,需待内政部通知细节而定。地方原民议员表示乐见其成,但建议未来应该在都会区直接改为山地、平地原住民议员混合选举,在人数与代表性上会更公平。

无党籍立委高金素梅说明,山地原住民若设籍在原住民族山地乡以外的地区,县市议员选举时只能投给一般选区的候选人,造成设籍山地乡以外地区的山地原住民族人的权益无法受到保障。

《地方制度法》第33条修法后,除维持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者,应选出平地原住民议员;另新增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或有山地乡者,应有山地原住民选出之议员名额。至于无山地乡之县市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人口数均未达1500人以上者,且原住民人口数在2000人以上者,应有原住民选出之议员名额(即不分山地平地)。

对于地制法修正增加名额,基隆平地原住民议员陈明建表示乐见其成,如果能新增原住民席次,为原民争取更多权益,这是美事一桩,他也希望能有更多原民投入基隆议会。

但陈明建也担心,在基隆山地原住民与民地原住民人口比例差距大,新法恐有选制上「代表性不足」与「公平性争议」问题。陈指出,基隆目前有9000多位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则有1600多位左右。

陈说,若根据新法,平地原住民本来就应选出1位,但山地原主因为刚好过门槛,就也能选出1席。这样两者在人数代表性上就有差距,而公平性上,也可能导致有心人士「控制少数选票」就能当选的弊端,因此在后续配套上应该谨慎思考防弊。他也建议,在都市型的城市,因为族人多已在都市生活、群居,应该就直接不区分山地、平地,整合选出原住民议员即可。

无党籍市议员陈冠羽主任、曾参选基隆市平地原住民议员的拔耐‧茹妮老王表示,这次修法有机会让基隆新增一名山地原住民议员,这对于服务族人、争取原民权益是一件好事。因为目前只有平地原住民议员,山地原住民只能投给汉族议员,常会让山地原住民去找议员被踢皮球,这修法能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她也鼓励更多族人出来投入公共事务。

民政处长张渊翔表示,依高金素梅的说法,基隆应是在现有的平地原住民议员外,可新增1席山地原住民,至于确切要看修法后续,待内政部发表细节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