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港独勾结台独 陆港澳办:国安法不影响港人自由

大陆全国人大审议港版国安法。(图/翻摄自CCTV)

记者曾俊豪综合报导

针对大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港版国安法」,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点指出,2019年修例风波以来,港独组织和激进分离势力外国台独势力支持下,公然叫嚣香港独立等口号。因此,国安法的出现,不仅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还会让他们的合法权利更好行使

新华社》报导,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22日回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内容

发言人指出,制定香港基本法时,中央政府通过香港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体现中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的信任和对香港原有法律制度的尊重。

然而,香港回归近23年来,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一直没有完成,而且被严重污名化、妖魔化,加上香港原有相关法律长期「休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机构设置力量配备、权力配置方面存在诸多缺失,导致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实际处于世所罕见的「不设防」状态

▲陆港澳办点名反送中是港独勾结台独及外国势力。(图/路透

发言人表示,2019年修例风波发生以来,港独组织和激进分离势力在外国和台独势力支持下,公然叫嚣香港独立等口号,煽动无底线的「揽炒」,相关违法行径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事实表明,国家安全漏洞大开,全社会都会付出惨痛代价

发言人提到,国家安全立法属于国家立法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面临严峻局势无法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立法的情况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宪法赋予的权力作出有关决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并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相关法律,是必然选择,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发言人强调,港版国安法针对的只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不仅不会影响到香港居民依法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包括游行集会的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而且会使香港广大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在安全环境下得到更好行使。」

▲陆港澳办称国安法不影响港人权利与自由。(图/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