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演唱会 拟排除娱乐税
根据统计,去年娱乐税实征净额18.9亿元,以新北市最多,税收来源主要是高尔夫球、夹娃娃机、KTV及小钢珠。图为夹娃娃机台。(本报资料照片)
歌坛天王周杰伦演唱会门票被说昂贵又难买,这也让娱乐税存废引发讨论。根据统计,去年娱乐税实征净额18.9亿元,以新北市最多,税收来源主要是高尔夫球、夹娃娃机、KTV及小钢珠。立法院法制局建议,修法删除已非奢侈性消费的电影、演唱会等项目,仅保留夜总会、舞厅等娱乐税。
娱乐税过去是地方重要财源,随着社会变迁,行政院日前推动修正《娱乐税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在今年9月送请立法院审议,不过,立法院法制局日前完成研析报告,建议相关条文应再调整。
法制局指出,去年娱乐税实征净额仅18.9亿元,占我国整体税收比重极低,占地方政府税收比例也仅0.52%。娱乐税实征净额约7成左右来自六都,去年度以新北市占18.80%最多,台南市占6.81%最少,税收来源中,主要是高尔夫球、夹娃娃机,去年都有4.36亿元,其次是KTV的3.32亿元,以及小钢珠的2亿元,至于唱歌等各类表演为1.61亿元、电影为0.68亿元。
法制局指出,《娱乐税法》列举的部分课税项目早已不合时宜,以看电影为例,现今早已成为民众一般休闲活动,而非奢侈行为。
由于科技发展及时代变迁,法制局认为,民众的生活及消费型态早已发生变化,娱乐税的课税项目及范围却未与时俱进,现行实体电影依规定应课征娱乐税,但网路数位串流平台却能合法避税,非但造成差别待遇,也让实体艺文产业陷入不公平竞争的困境。
法制局评估认为,短期内应先删除法条中显已非属奢侈性消费的课税项目,包括电影、职业性歌唱、说书、舞蹈、马戏、魔术、技艺表演、戏剧、音乐演奏、非职业性歌唱、舞蹈等表演、各种竞技比赛以及高尔夫球场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