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艺文免课娱乐税 财部:可研议

财政部表示,电影、艺文活动是否免课娱乐税,需要再沟通、搜集意见。图为民众前往影城消费。(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昨日举行「娱乐税及印花税税制检讨」公听会。财政部官员表示,电影、艺文活动排除在娱乐税课税范围之外,是较多县市可以同意的,但电影院较集中在六都,是这些地方政府财源之一,需要再沟通、搜集意见。

财政部指出,娱乐税每年平均税收大约是15.8亿元,印花税约136.7亿元,其中2021年的印花税收入更达144亿元,是地方重要财源,所以22县市政府皆反对废止印花税。

至于娱乐税是否将高尔夫、电影及艺文活动排除在外免课税,则在会中热烈讨论。高尔夫球场事业协进会理事长黄美兰表示,高尔夫已被列为「运动」项目,在国际赛事上也争取不少奖牌,但它也是唯一「运动」要被课娱乐税项目。电影戏剧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廖伟铭指出,现在到电影院看电影要课娱乐税,在影音串流平台(OTT)看电影却反而不用课娱乐税,有失公平。文化部也提出,电影及艺文活动免课娱乐税,全国税损大约是1亿多元,并非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源,建议可以从娱乐税课税项目中删除。财政部次长李庆华表示,娱乐税及印花税不宜废除,但娱乐税课征项目可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