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官收賄500萬掩飾潤寅集團異常匯款 碎念「冤枉」二審仍判12年

润寅诈贷案扯出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退休调查官郭诗晃涉收贿5百万元「吃案」,还被控商请有富建设董事长洪村骞关说升等;郭否认收贿,台北地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判郭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6年,没收500万犯罪所得。检察官与郭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

郭诗晃为松山调查站前专员,2020年1月16日届龄退休。法务部另将郭移送惩戒法院审理,惩戒法庭第一审判郭撤职,并停止任用4年,并罚款60万元,第二审审理中。

润寅集团负责人杨文虎、王音之夫妇2010年8月起向9家银行诈贷得386亿2718万元,台北地检署依违反银行法起诉杨文虎夫妇等36人,检方续查出杨文虎等人向另3家银行诈贷86亿余元,2020年5月间追加起诉杨文虎15人。杨文虎、王音之已分别重判。

这起诈贷案爆发「案外案」,检方查出王音之2017年间涉透过洪村骞交付5百万元给郭诗晃,让诈贷案不见光,郭同时间向洪表达希望协助升等,郭收受贿款后,即未积极查办诈贷案,2019年将案件改列参考资料。王音之为感谢郭诗晃包庇,在郭母去世时,以致赠奠仪为由,2019年4月7日在洪村骞住处地下停车场给了10万1000元的高额奠仪。

检方搜索、约谈后声押郭获准,侦结时依贪污罪起诉郭,郭移审时否认收贿,后获以50万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及限制住居迄今。刑事一审宣判时,郭对于被重判还长叹一声,碎念「冤枉」。

郭诗晃和检方皆上诉,高院依据人证和相关证据,认为郭身为资历丰富且承办过同类型商业会计法案件的调查专员,却于收取贿款后,撰拟同意改列资料参考的函稿呈报调查局,并于函稿中刻意忽略该案可疑之处,草草撰写与事实不完全吻合的内容,掩饰润寅集团各公司人员的异常汇款,悖于一般调查实务,认定他刻意隐匿王音之犯罪。

高院认定郭犯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罪,一审以郭罪证明确而论罪、没收,认事、用法无违误,量刑也妥适,检察官和郭上诉皆无理,判上诉驳回。

润寅诈贷案扯出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退休调查官郭诗晃涉收贿5百万元「吃案」,还收下王音之在郭母去世时致赠的10万1000元的高额奠仪,台北地院依贪污治罪条例判郭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6年,没收500万犯罪所得。检察官与郭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