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客族注意!老公过世「她要跟小叔分遗产」 专家揭解法

▲许多民众误以为在没有子女的情况下,丈夫的遗产会全部归属于妻子,但事实并非如此。(示意图/翻摄Pexels)

图、文/CTWANT

现在社会有许多人选择成为顶客族,然而当顶客族夫妻其中一人突然去世,另一个人可能还要跟其余亲属「分遗产」。先前正业地政士事务所所长郑文在就分享,一对50多岁的夫妻,丈夫因为罹患癌症时日无多,夫妻俩开始讨论后事及遗产分配,才发现依据民法规定,丈夫的房产将有一半分配给小叔,这也让妻子感到相当震惊。

正业地政士事务所所长郑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享一个案例,当中提到,有一对50多岁的顶客族夫妻来向他咨询,由于丈夫罹患癌症且时日无多,两人开始讨论遗产的问题,这才发现根据民法规定,丈夫过世后,其名下房产应由太太和小孩共同继承。

然而由于这对夫妻没有子女,且丈夫的父母已过世,依民法规定,房产部分继承权将落到第三顺位,即丈夫的兄弟姊妹。也就是说丈夫去世后的遗产无法全部留给太太,配偶只能取得遗产的1/2,其余部分将分配给丈夫的兄弟姊妹。

许多民众误以为在没有子女的情况下,丈夫的遗产会全部归属于妻子,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此郑文在也建议,丈夫在生前迅速将房产全数赠与妻子,这样才能确保房产归属妻子,不必与他人瓜分遗产。

事实上,根据我国民法第1138条规定,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其法定继承人顺序第一为直系血亲卑亲属,即子、女,如果子、女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或丧失继承权者,由其直系血亲卑亲属孙子、孙女代位继承其应继分,第二顺位为父母,第三顺位为兄弟姐妹,第四顺位则是祖父母。

此外,民法中也提到,受赠人因故意不法之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妨碍其为赠与之撤销者,赠与人之继承人,得撤销其赠与,但其撤销权自知有撤销原因之时起,六个月间不行使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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