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精进除了容积放送 还有什么?

高力国际业主代表服务部董事黄舒卫。(本人提供/王莫昀台北传真)

内政部不动产资讯平台截至今年第2季最新统计,台北市屋龄30年以上之老旧住宅总数为65.5万户,占总体90.6万户的72.32%。虽到去年为止,台北市共核定实施1079件更新案,且不畏房市转折修正、建筑成本腾贵、危老重建排挤,去年还以历年最高的127件的纪录,持续成长,但自1998年都市更新条例公布以来,核定不到6万户的成绩,相对住宅总存量只占6.6%,恐怕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

有鉴于此,台北市政府除于今年3月推出「公办都更7599专案」,更进一步在10月启动「台北市防灾型都市更新专案」及「台北市整建住宅专案计划」之危险建筑物重建,达到韧性防灾的目标。其中,7599专案按《台北市公办都市更新实施办法》,应于建筑基地内设置社会福利设施或其他公益设施,尚符「受益者回馈」及「外部成本内部化」的精神。

然而,耐震力不足等危险建筑物,透过都市计划变更方式增加都更容积奖励自原本的50%再加30%。「高氯离子钢筋混凝土」(俗称海砂屋)及「耐震能力不足」都更容积奖励50%之外再给予专案容奖50%,而整宅更新于公告后五年内给予基准容积50%,公告后第六年至第八年给予基准容积30%,总容积上限不得超过各该建筑基地2倍基准容积,无须回馈楼地板或代金,最高可达100%,希冀「增容积」,一方面保障住户居住面积,另一方面提升更新重建的财务诱因,但是否终能让重建政策提速、解决沉疴,值得观察。

从理论面来看,容积应该是控制都市发展密度的指标性工具,对照着土地开发容受力而有其一定的限制,意即有多大的公共设施投资、都市服务能量,才能对应提供多大的建筑投资开发量体,据以乘载人口及活动,以确保生活品质、生产效率、生态永续无虞,也因此不可讳言,都市开发赋予的可开发总容积量体应有极限,相对来说,稀缺性就创造了价值,是故,缺乏上位计划的规画、调度、派发,而一味以送容积作为手段,后遗症其实不小。

首先,为满足住户分回条件而加码提供容积奖励,但却未给予合理的公益回馈责任,等于复制,甚至放大原来窳陋、拥挤的住宅问题。外部成本完全没有内部化,充其量顶多让住户分回满意的楼地板面积,或是让投资人赚一票就跑,但降低公共财服务水准、牺牲社区居住环境。

其次,容积就是发展权货币化的中介,一旦新法一立,财产权重新界定,代表可适用个案的总销售规模瞬间膨胀,建商、地主势必重谈建筑规画、合建分配条件,重建程序走上回头路。法律的稳定性一动摇,长期的政策效益尚未可期,但短期将面临重新磋商的不确定性。

最后,被外界形容为容积大放送,但决定基地开发也就是容积使用上限的,除法定容积一体式的规定外,还有「土地使用分区管制」就基地条件的建蔽率、高度比等外部管制条件,如果邻路、栋距、面积、形状条件差的,根本看得到、吃不到。政策下渗的效果如缺乏专业者引导、厘清、推动,反作用力会很强。

容积奖励过去一直是一帖引导建筑开发的政策灵药,从早期的开放空间、停车位奖励,到都更、危老推动,乃至重划区的限期开发及规模奖励、绿建筑等创新导入,成效辉煌。但不思考环境成本以及不管理市场期待的做法,倒要冷静想想,这箭到底会不会挂一漏万?能不能射得远?又该要射向何方?会不会有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