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台中无人拉面公审消费者挨告 板娘获不起诉发文反击了
▲台中市南屯区一家无人拉面店,去年6月因认为客人不守店规、浪费食物,将客人影像PO到网路公审,引发议论。(图/记者白珈阳摄)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台中市南屯区一家无人拉面店,去年6月因认为客人不守店规、浪费食物,将客人影像PO到网路公审,引发议论。其中有客人被陈姓老板娘注记「出社会后穷死饿死」,感觉受到侮辱,对陈提告妨害名誉;检察官认为,陈的留言属于诅咒及情绪性用语,不属于诽谤性言论,近日予以不起诉处份。
去年6月有网友在网路社群发文,表示自己到台中某间无人拉面店用餐,回家查询评价竟发现店家不仅会在网路上和留下负评的网友对呛,还会将浪费食物的客人无码放上店家IG公审,傻眼询问:「这样没有经过他人同意会有法律责任的吧?」
事后陈姓老板娘受访表示,「好客人还是占大多数,很多客人很守规矩、互动好,少数人做出不好举动,但我们店内店外都有贴标语,说得很清楚,却有人要装瞎,说自己是第一次来,所以呢?就要容忍你的所有坏习惯?我又不是你妈妈,没有办法认同可以不消费。」
▲陈姓老板娘当时受访。(图/资料照)
不过,1名林姓消费者不满老板娘行为,对她提起妨害名誉告诉。不起诉书指出,林在去年6月13日前往该无人拉面店,用餐后将没吃完的食材倒进厨余桶,5天后被陈在脸书社群上PO出影像,并留言「没戴眼镜的,最后一张都是你倒的,希望你出社会后穷死饿死」等语,认为老板娘涉犯公然侮辱罪嫌。
陈姓老板娘在侦讯时坦承刊出照片及文字,但否认有妨害名誉,她说,她是因为该名消费者浪费店内准备的免费食材,她才撰写文章批评浪费食物。
检方调查,林姓消费者确实在当天把没吃完的食材倒进厨余桶,陈姓老板娘说这是她PO网的起因,尚非无据;检察官认为,陈的留言属于诅咒及情绪性用语,就算告诉人因此心生不悦,也没有其他证据足认陈有妨害名誉犯行,陈的罪嫌不足,本案不起诉。
不起诉处分出炉后,陈姓老板娘近日在IG上表示,「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不到」,她还说,接下来就换她要对该名消费者提吿妨害商誉、诬告,进行求偿。她说,要消费者在1月10日之前进行和解,否则将要提告。
▲不起诉处分出炉后,陈姓老板娘近日在IG上PO文。(图/截取自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