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邻14楼空降垃圾排泄物 社区公投要她走人

妇人经常将垃圾秽物扔下楼,造成社区中庭环境脏乱,不时弥漫臭味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中西屯「大鹏新城社区」一名54岁李姓妇人,因为长年从14楼的住处丢垃圾、瓶罐,甚至人、狗、老鼠排泄物楼下,让在中庭行走的民众随时可能「中弹」,被7百多户住户要求搬离。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参与会议的住户超过半成同意提告,且社区管理委员会已经多次要求李妇改善,判准强制搬离。

判决书指出,李姓妇人3年前与母亲搬进大鹏新城社区后,经常从14楼住处的阳台窗口,往楼下扔掷垃圾、玻璃金属瓶罐,甚至还有人、狗、老鼠的排泄物,造成整个中庭脏乱不堪,住户在一楼散步还要时时严防「天降黄金」。

不只乱扔垃圾、排泄物,社区居民指控李妇故意剪断逃生指示灯照明灯监视器设备电线,让住户不只居住环境,连安全都出现问题

实在受不了李妇的恶行,该社区在2012年8月召开住户大会全区1286户有724户出席,最后465户同意要求李妇改善行为,否则就要对她提告要求搬离。决议通过后,社区管理委员会通知限期改善,并多次劝导,但仍不见效果,于是去年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2条,向台中地院提出诉请「恶邻」强制迁离告诉。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中的「恶邻条款规定,如果住户不在限期内配合改善,管理委员会可以诉请法院解决。

法院审理期间,李妇否认乱丢东西还辩称没有伤人意图,如果有得罪的地方恳请邻居原谅,并使出「哀兵策略」,声称自己是低收入户,与老母亲相依为命,如果被强制迁移2人将无处可去。

法官认为,参与会议决定提告的住户超过半数,社区管理委员会也确实经过多次劝导、要求改善无效,加上住户指证历历,最后判决社区胜诉,李妇必须强制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