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福聯盟:「正向教養」配套要跟上
行政院会昨拍板「民法」1085条修正草案,将现行条文中「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的「惩戒」二字删除,改为父母保护及教养未成年子女,应考量子女年龄及发展程度,尊重子女人格,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会昨拍板民法第一○八五条修正草案,删除「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等文字。对此,家长团体认为,政府无法替代家长的角色,剥夺对子女适度惩戒的权利,需要更好的配套措施,才不会动摇国家根基。儿福联盟则认为,正向教养资源需更普及,否则法律归法律,家长还是照打。
儿盟去年公布「公共场合目睹大人打骂小孩经验」调查报告,有高达八成七民众曾在公共场合目睹大人打骂、用力拖走小孩。其中更有一成六民众表示每个月都会目睹这种事件。而最常看到的场合是购物商场、超市、百货公司等,占五成四,第二是在餐厅或美食街,占五成四,其次四成二在马路边目睹、三成在公园或儿童游戏场。
传统观念往往认为「不打不成器」,不过儿福联盟政策发展处副处长李宏文说,国内外研究显示,被体罚过的孩子,长大通常只记得疼痛、被羞辱、人格被贬抑的负向感受,却不大记得体罚者要孩子记住的教训,体罚对于改善负向行为的效果有限,更可能适得其反。国外研究也指出,当家长停止体罚,可减少三成的儿虐案发生。
李宏文表示,日韩皆已禁止家内体罚,这次民法修法是跟国际接轨,儿盟乐观其成,但也提醒,亲职、家庭教育等正向教养的资源配套必须跟上,才不会让家长无所适从。要扭转体罚概念,家长需要更多正向教养资源,缓解家长的教养焦虑、亲职教育、家庭教育资源需更普及,否则法律归法律,家长还是照打。
全国家长团体联盟辅导理事长彭淑燕则认为,「养不教、父母之过」的概念长期受到社会高度检视,政府要以法律剥夺父母管教权的同时,有思考惩戒就一定等同完全的身心暴力吗?如果可提供适当管教措施,让父母参酌教导孩子并纠正其错误的行为,是否更能达到政策保护孩子的目标?
她指出,如果学校有「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办法注意事项」可以对学生给予适当的正向管教措施,那父母是否也可以在子女的管教责任上、得到政府相对应的支持?孩子是国家的未来、绝不是口号,呼吁政府要有完整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