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團:衛福部說詞反覆 鬆綁太草率

靖娟基金会执行长许雅荏表示,卫福部过去踩稳保护儿少隐私权立场,却因本次事件舆论沸腾,改变说法认为揭弊型案件、涉及公益者可以公布,甚至要修法让媒体可报导校名、教师名称,显得相当草率。本报资料照片

对于卫福部一改过去守护儿少、要求媒体不得报导园所名称立场,坚持「儿少权法」从未规定不得揭露幼儿园名称,还打算修法放宽规定,让媒体报导校名。儿少团体批评,卫福部作法草率,缺乏整体规画,未重视儿少保护重要性,这番言论无疑打脸自身。

靖娟基金会执行长许雅荏表示,「儿少权法」第六十九条限制报导「足以辨识」儿少身分资讯,目的在于避免遭遇负面事件的儿少,被大众、身旁亲友及网友认出其身分,影响其后续人生发展,尤其涉及性不当对待等事件,若相关资讯在网路持续流传,对孩童未来发展将造成深远影响。

「儿少权法揭露儿少身分相关规定,应订出例示框架(即报导原则),不该舆论声音大就公布。」许雅荏说,若未经妥善规画,卫福部就松绑「儿少权法」限制,恐牺牲儿少权益。若证据尚未明朗前,就对外报导,也会损及相关人士权利。

许雅荏建议,卫福部邀集媒体公会、专家学者等,明确列出规范,例如,媒体如为揭弊,可用何种方式揭露相关讯息。待凝聚共识后,再提出儿少权法未来修法方向,才能兼顾儿少权益与媒体揭弊。

事实上,立委林月琴等人与靖娟基金会,日前即针对「儿少权法」六十九条修法,召开公听会,会中取得四项结论,一是以修法或行政指导方式,制定「儿少权法」儿虐相关揭弊型报导范例、例外条款,以期符合公共利益、示警与兼顾潜在受害者知情权;二为要求媒体订定自律公约,经主管机关核定后同意,保留揭弊型报导空间;三为参考国外案例,针对报导内容适度开放;四是针对家外(托婴中心、幼儿园等)设置相关条款,放宽报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