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生母可声请暂时处分 避免女儿离台

詹姓空姐与义国富商争夺8岁女儿监护权及亲权行使,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裁定结果,导致女童恐将离开台湾。(本报资料照片)

詹姓空姐与义国富商争夺8岁女儿监护权及亲权行使,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裁定结果,导致女童恐将离开台湾。律师余淑杏11日指出,女童写给蔡英文总统的陈情信是非常明确的意愿表达,建议女方可声请暂时处分,避免男方抢先带女童离境。

余淑杏说,本案抗告中,台北地院二审合议庭尚未裁定,她建议父母双方都需要避免做出破坏「善意父母原则」的行为,不只是为了诉讼上立足,更是确保自己在未来与子女的长久相处中能够真正拥有和谐的亲子关系。

余淑杏指出,通常法官会让平时与子女同住、保謢照顾子女较多的一方继续行使亲权,她建议女童的母亲应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明,及女儿由母亲监护,让同性别来照顾教育子女更为便利等理由,说服法官以获得逆转裁定的结果。

此外,为避免20年多前吴忆桦事件再次发生、因监护权争夺损及孩童权益,司法院也在2012年实施《家事事件法》。法院为审酌子女的最佳利益,得征询主管机关或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请其进行访视或调查,并提出报告及建议。

法院就亲权行使等相关裁定前,应依子女的年龄及识别能力等身心状况,于法庭内、外,以适当方式,晓谕裁判结果的影响,让子女有表达意愿或陈述意见的机会。法界认为,本案8岁女童的意见也将是影响法官裁判的关键。

不过,多数法界人士都赞同台北地院昨日的公开声明内容,希望这起案件,父母双方应共同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优先考量,由中立客观的司法审判作出适当裁判,对外放话、互相叫阵绝不是解决事情及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