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卜蜂引在地业者反弹 不满遭污名化花莲畜牧业暂不出货

花莲地方畜牧业者认为遭污名化,刊登广告反击反卜蜂自救会,并告知暂不出鸡、猪。(王志伟摄)

卜蜂公司计划在花莲设厂,花莲反卜蜂自救联盟成员,日前到议会陈情,呼吁退回县府订定「花莲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并提出农舍、遵守原基法、距离住宅500公尺等3大诉求,不过,地方畜牧业者认为遭污名化,一直吵一直抗议,根本就要「灭农」,决定今起暂不出猪、鸡;自救会则强调一向支持在地畜牧业者,只是想让花莲更好,绝不是和县府对干的「刁民」。

养鸡大厂卜蜂公司计划在花莲中区设置大型养鸡厂,地方居民反弹,强烈抗议,迫使花莲县政府将卜蜂撤照,同时允诺订定自治条例才平息抗陈事件。历经一年多,县府订出「花莲县新设置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已送入县议会临时大会,预计18日二、三读,反卜蜂自救联盟上周到议会陈情,希望议员把关,并呼吁县府勿强度关山。

包括花莲县养猪协会、花东养猪协会、花莲县瑞穗乳牛产销班联名,今在地方媒体刊登「花莲县全体畜牧业者站出来」广告,反击环团、反卜蜂自救会不实指控,让在地畜牧业者受压迫,已无生存空间,要求不要污名化、打压和欺负畜牧业,并告知今天起暂不出猪鸡。

「一直吵下去,一直抗议,打压在地畜牧业,对花莲真的是好事吗?」养猪协会理事长陈志忠说,自治条例草案要求畜牧场距离民宅等要300公尺,但部分团体还要求拉长到500甚至1000公尺,而且农舍也要列入计算;花东纵谷地形狭长,300公尺已经很困难,若要再拉长,等于灭农。更何况,农舍和畜牧场都盖在农地上,他反问,农舍凭什么要高人一等?

陈志忠举宜兰畜牧条例为例,92年通过自治条例,规定距离仅100公尺,但到现在「没有半场过」,宜兰猪源高达6、7成来自外地,没办法自主,均价也比较高,受害的还是消费者。花莲属于封闭市场,在地猪农每天辛苦提供优质肉类蛋白,但却被污名化、被压迫。现有自治条例已很严格,还有相关的环保法规、畜牧法约束,若要再加严,会影响下一代投入畜牧产业的意愿,整个产业会垮掉的。

「自救会立场很痛心!」反卜蜂自救联盟会长张家蕙重申,他们立场反大型畜牧业,且一直都是站在在地畜牧业者角度看自治条例,不知道为什么会刊登报纸,抹黑自救会的努力,她也认为,为何县府要抹黑,让人民吵架,自救会要求畜牧业设厂拉到500公尺,臭味是没办法有效减少或降低,300公尺一样是闻到臭味,这些都有科学数据佐证,不是无理要求。若订出合理合法规范,对大家都好。

自救会也在脸书PO文,不论花莲、凤林、寿丰或是光复的反卜蜂自救会的成员们,大家也都是生活在花莲从事不同领域工作的一般百姓而已,不是要和县府对干的「刁民」,只是想让花莲更好,大家都能提供多元的看见和想法。

县府农业处长吴昆儒说,县府利用一年时间,办理10场地方和平台说明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订出适合花莲的版本送审,现在决定权在议会。他说,畜牧业者表达不满,买卖之间没办法做强迫,但县府会努力协调,维护大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