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提畜牧场草案 居民反弹

花莲县「畜牧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出炉,但离住家距离仅300公尺,遭凤林凤义里长萧文立质疑是买菜喊价。(王志伟摄)

卜蜂食品规画在花莲兴建6座养鸡厂,引发居民反弹。县府委请专家学者民间团体「畜牧场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出炉,不过条例中,畜牧场与住户最近距离300公尺,居民27日不满要求至少1公里,并纳入《原住民基本法咨商同意权分级多元管理等意见,县府农业副处长张仁智对此表示,将把意见汇整议会审议。

自治条例草案有7条,其中最有争议的是畜牧场与住户距离,县府参考宜兰100公尺、台东500公尺采折衷方案,要求新设畜牧场应距离商店机关学校部落周界300公尺范围以上。

此外,针对在原住民传统领域内的畜牧场设置,是否遵守《原基法》21条,由于现行《原基法》只针对公有土地私人土地并未规范,也引发民众讨论。

反对卜蜂设场的凤林镇凤义里长萧文立说,花莲订300公尺,「这是买菜喊价吗?」卜蜂在花莲有6场预定地,凤林场距住家就超过300公尺,反卜蜂凤林自救会补充说,宜兰畜牧场距离仅限100公尺,但有排除都市计划区、观光风景区条件,「县府要抄就请抄全套」。

包含萧文立、凤信长老教会张姓牧师等在内,不少民众认为臭味、悬浮微粒飞散距离很远,严重影响居住环境品质,要求县府应有最严格规范,至少限距住家1公里。

因条例设置未通知地方公所开会听取意见,光复乡长清水从执行面切入,认为畜牧申请通过后却要委托公所办理,以草案第5条明定让公所初审,但要审的东西这么多,公所没能力也没权限,盼县府不要推给公所,县府则强调草案不会仓促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