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大专实习护生打疫苗!教育部拍板: 即日起可预约施打
▲卫福部宣布,实习医生即日起即可造册施打疫苗。(图/记者汤兴汉摄)
教育部日前致函卫福部,为须到医院实习的医事类科实习生,包括实习医师、护理师等,争取列入武汉肺炎公费疫苗接种对象。卫福部今(6日)宣布,需至医疗院所实习的实习生,即日起即可造册施打疫苗,并强调,实习生到院实习前2至3周应先施打第一剂疫苗,以降低传染风险。
卫福部发给教育部的函文指出,经考量实习生如于前往医疗院所实习前2至3周,先接种一剂COVID-19疫苗,可降低传染风险,确保防疫安全,因此大专校院如已确认实习生名单,请于实习生报到前,实习名册请先行送交实习医疗院所,利于提供地方卫生机关完成上传作业后,尽速完成疫苗接种事宜。
需至医疗院所实习的医务管理、公共卫生、心理咨商、长期 顾及其他非医事科系的实习生,也比照办理。
函文说明,考量实习生除医疗院所外,也可能至药局或其他医事机构、卫生所、护理之家或长照机构等处所实习。仍请大专校院提前送交实习生名册予实习处所,依循第一类、第二类或第五类公费接种对象之造册程序,将实习生比照实习处所之工作人员纳入接种对象。
教育部将该函文发给各大专院校外,也补充说明,医事類科学生如经学校评估仍需至医療院所进行实体臨床实习课程,请学校尽速排定时程及造册送至实习机构以安排接种疫苗事宜。完成接种疫苗之实习学生除不可抗力特殊情形外,应依已排定时程至实习机构进行实体实习,请各校应依实习课程成 绩评量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