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流水管制加严 冲击3500多家业者

放流水设定的磷含量管制,目前仅业者放流到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才受规范。环境部水质保护司长王岳斌指出,高浓度磷废水排到河川,将促成优养化,草案针对磷排放浓度较高,且具循环使用潜势的晶圆制造及半导体制造业、光电材料及元件制造业、科学工业园区,增订放流水的总磷含量标准,影响家数88家,当中七星科学园区、新竹龙潭科学园区影响较大。

环境部2011年起陆续针对晶圆制造、半导体制造业共13类对象的放流水订立不同的氨氮含量标准。他说明,因湿蓝皮制成成品皮业、印刷电路板制造业、屠宰业、肉品市场以及医院、医事机构的氨氮排放总量较高,本次草案新增纳管上述业者预计事业废水氨氮管制总量可从80%提升到92%,受管制家数为854家。

水保司表示,一定规模金属相关产业、科学园区、工业区石油化学专业区,2017年起加严放流水的铜含量限值,草案进一步加严金表、电镀事业及科学园区、工业区的铜管制标准,受规范家数2121家。此外,医院与公共污水下水道放流水,增订自由有效余氯含量标准,影响业者数648家。

王岳斌指出,草案最快今年底前公告,新设业者立即适用新管制标准,既设业者适用的氨氮、总磷标准,分别在2027年、2029年及2031年设各段管制值,铜及自由有效余氯标准,设定2027年目标值。若有技术困难或涉及工程等改善措施,可提出放流水污染物削减管理计划,延后管制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