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加严放流水标准 PFAS难分解环团吁纳管

环境部今年8月预告「放流水标准」草案,欲增订、加严放流水的氨氮、磷、铜及自由有效余氯含量标准,今天举办研商会。(本报资料照片)

环境部今年8月预告「放流水标准」草案,欲增订、加严放流水的氨氮、磷、铜及自由有效余氯含量标准,今天举办研商会,环团指出,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容易在环境累积、污染水源,要求PFAS纳入放流水标准,管制放流水中含有的PFAS。环境部回应,目前国际上没有此项管制措施,未来会视国际情形,滚动检讨国内PFAS管理策略。

环境部4日举办「放流水标准」修正草案研商会,看守台湾协会秘书长谢和霖指出,PFAS难以在自然环境分解,持续在环境跟生物体中累积,将严重污染水源、土壤、食物及人体健康,PFAS在国内应用包含半导体、纺织业等产业使用的化学品。

他强调,目前我国纳管151种PFAS家族,放流水标准却付之阙如,环境部应在放流水标准增订总有机氟的限值,管制放流水中所有的PFAS,要求业者使用PFAS就要有不得排放到环境里的准备,不要长期放任不管。

净竹文教基金会董事长林圣崇则表示,受全球暖化、极端气候影响,台湾降雨日数减少、旱季拉长,旱季时河川基流量变少,造成放流水的污染缺乏充分河水稀释,河川生态大受影响,放流水标准应纳总量管制,并考量季节性,例如加严干旱期浓度限值及总量限值。

此外,由于环境部草案针对半导体产业放流水增订的总磷限值,2027年管制限值为100mg/L、2029年为50 mg/L、120年则是25 mg/L,争好气联盟发起人许心欣认为,订立100 mg/L的标准过于宽松,恐让业者不用改善就能达标,环境部应直接设定第一阶段限值为15mg/L、第二阶段则是4mg/L。

环境部水质保护司长王岳斌回应,目前国际没有将PFAS纳入放流水标准的管制项目,仅美国环保署正在针对特定事业评估中,环境部未来持续搜集国管制动态,滚动式检讨PFAS管理、管制策略。

他补充,环境部已在今年9月预告草案强化含有PFAS废水的管理,要求纺织、半导体等事业每年检测、申报废污水中的PFAS,如果检测数据不符规定,有影响环境之虞,应提出自主削减管理。

针对放流水标准纳入总量管制,王岳斌表示,由于各县市河川水质、可承受污染程度、周遭环境皆不同,环境部较难设定全国统一标准,目前是由地方政府自行针对特定水体执行总量管制,例如10县市针对20河川或河段画设管制区,以削减重金属污染,不过环境部初步想法,欲请各县市列出需优先保护的水体并加严总量管制规定,不过这仍要与各地方讨论后才能定案。

至于总磷限值能否再加严,他表示,环团诉求属于理想值,环境部主要考虑产业目前技术及经济可行性,才制定出草案的管制限值,未来会视情况逐步加严,让产业有时间因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