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水纳管PFAS 环团促从源头管理

环境部规画于2027年7月1日起纳管饮用水PFAS浓度。(本报资料照片)

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PFAS)具有致癌风险,环境部因而预告修正「饮用水水质标准」,管制饮用水PFAS浓度,规画于2027年7月1日起施行,11日举行研商会,会中环团、消基会及台水公司均一致呼吁,不应仅从末端减少PFAS危害,更应落实源头管制。

环境部表示,PFAS常被用在如纺织品、食品包材、厨具、消防泡沫、电镀业、半导体业等,但具有致癌风险,环境部因而预告修正饮用水水质标准纳管PFAS,未达美国水准,但也是亚洲率先管制的国家。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检验长凌永健对此表示肯定,但不应只从末端的净水场管制,而是要从前端如半导体制程、放流水、机场或军事基地等源头管理才能减少PFAS污染。

看守台湾秘书长谢和霖建议,应针对排放PFAS的业者课征污染费用。台湾干净水行动联盟理事长彭桂枝指出,除了饮用水标准外,也应纳入源头管理,让污染者及使用者负担成本。

台湾自来水公司代表则说,针对部分净水场超标国际标准,已经不计成本应急处理,PFAS污染浓度极低,而且难以处理,处理程序需要时间,他呼吁,仍应从源头管理才能减少污染,否则如果都由净水场负担,那成本势必很高。

环境部水质保护司司长王岳斌表示,公布标准后就会开始查验,并且优先查验高风险的机场3公里内11座净水场;针对环团呼吁应课征水污费等,他说,目前各国仍无相关规定,但会透过已预告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检测申报管理办法」要求如医院、科学园区等列管单位应监测PFAS,只要连续2次有环境影响风险就要提出自主削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