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PFAS環境部修飲用水標準 環團:源頭管制才有效

环境部今召开「饮用水水质标准」第3条之1修正草案研商会议。记者叶冠妤/摄影

全氟烷基物质(PFAS)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致癌风险,环境部在8月底预告修正「饮用水水质标准」第3条之1,增订全氟烷基物质的水质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但今天的草案研商会议上,环团、消费者团体、台湾自来水公司皆表示,应从PFAS使用源头进行必要管制,光管理后端的饮用水,成效将有限。

因应国际管制趋势,提高对PFAS的管理强度,环境部8月底预告修正饮用水水质标准,增订PFAS水质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包括净水处理设备相关单位于2025年起2年半内强化自主检测管理;超过最大限值者应提出「饮用水水质管理计划」备查等,2027年7月起,将加强抽验并对不符合饮用水水质「PFAS」标准裁处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

环境部今召开草案研商会议。消基会检验长凌永健除肯定环境部修正法规,但也提醒,不该只从末端的净水场管理,源头如制程、放流水、机场等也应一并透过水污法加强管制。

台湾干净水行动联盟理事长彭桂枝也赞同这次的修正方向,除建议除修订饮用水法规,也应纳入源头管理,并设计让污染者及使用者负担相对应的成本。她另指出,半导体产业制程运用全氟化合物,但管制上却慢很多拍,应先揭露科学园区周边水体污染情况,才能推进未来的管制与辅导。

争好气联盟发起人许心欣则说,修正草案的标准不够严,也不够一步到位,对上路期程也不满意。她也提及科学园区内很多厂商都使用PFAS,应针对科学园区放流水检测、管制,并加速实施食材、包材等相关民生、食安用品禁用、限用PFAS相关法规,饮用水管制毕竟只是最末端。

台水公司代表说,先前检验超标的净水厂都改善完毕,但在处理过程中发现,源头管制才是重点。像是澎湖净水场受邻近机场演训时的消防泡沫影响才超标,呼吁政府还是要从源头做有效管制,否则后续都推到净水处理,不但耗费成本,承担风险也更高。同时,台水也认为,各国检验标准差异大,应正视台湾本土情况,但目前尚未看到本土流行病学、毒理调查,无从得知怎样的限值才符合本土需要。

环境部水保司司长王岳斌回应,虽然草案订为2027年达标,但法规公告后就会开始查验,且将优先查验机场邻近3公里的净水场。加严管制也是环境部后续对准的路径跟目标,针对环团建议的课征水污费,则会纳入研议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