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AS标准修正在即 环团、台水齐吁「应落实源头管制」

环境部因而预告修正「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划于2027年7月1日起施行,11日举行研商会,会中环团、消基会及台水公司均一致呼吁,不应仅从末端减少PFAS危害,更应落实源头管制。(林良齐摄)

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具有致癌风险,环境部去年委外调查计划发现,多个净水场PFAS较美国标准高出不少,环境部因而预告修正「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划于2027年7月1日起施行,11日举行研商会,会中环团、消基会及台水公司均一致呼吁,不应仅从末端减少PFAS危害,更应落实源头管制。

环境部表示,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质(PFAS)具有抗污、防泼水、耐热、耐磨等特性,常被用在如纺织品、食品包材、厨具、消防泡沫、电镀业、半导体业等,但因具有高稳定性、持久性及生物蓄积性又称为「永久性化学物质」,更有致癌风险。因此预告修正饮用水水质标准及订定检测改善规定纳管PFAS,并规划于2027年7月1日起施行。

消基会检验长凌永健对此表示肯定,但要管理不应只从末端的净水场,而是要从前端如制程、放流水、机场或军事基土朼等管理,并且透过水污法加强管制。看守台湾秘书长谢和霖则说,应针对排放PFAS的业者课征污染费用。台湾干净水行动联盟理事长彭桂枝也说,除了饮用水外,也应纳入源头管理,让污染者及使用者负担成本。

台湾自来水公司代表则说,针对检验部分超标国际标准,台水已不计成本应急处理,但呼吁仍应从源头管理才能减少污染,否则如果都由净水场负担,那成本势必很高,他强调,台水不会回避会积极面对问题,但PFAS污染浓度极低,而且难以处理,处理程序需要一些努力时间。

行政院消保处代表则提及,近日召开纸类容器检验会议时,行政院副院长郑丽君也指示环境部应加速研议标准、时程并对外说明,并且公告后应启动查验机制而不是等到2027年后才裁罚。

环境部水保司司长王岳斌表示,不止2027年后要求达标,预计公布标准后就会开始查验,并且优先查验如机场3公里内11座净水场,并会公布查验结果;针对环团呼吁应课征水污费等,他说,目前各国仍无相关规定,但会透过已预告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检测申报管理办法」要求如医院、科学园区等列管单位应监测PFAS,只要连续2次有环境影响风险就要提出自主削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