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PFAS 環團:源頭才重要

环境部召开「饮用水水质标准」第3条之1修正草案研商会议。记者叶冠妤/摄影

环境部八月底预告修正「饮用水水质标准」,增订全氟烷基物质(PFAS)的水质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昨召开草案研商会议。环团、消费者团体、台湾自来水公司皆表示,光管理后端的饮用水,成效有限,应从PFAS使用源头进行必要管制。

全氟烷基物质(PFAS)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致癌风险,为此,环境部八月底预告修正饮用水水质标准,净水处理设备相关单位于明年起,两年半内强化自主检测管理等;二○二七年七月起,将加强抽验并对不符合饮用水水质「PFAS」标准裁处六万至六十万元罚锾。

环境部昨召开草案研商会议。消基会检验长凌永健提醒,不该只从末端的净水场管理,源头如制程、放流水、机场等也应一并透过水污法加强管制。

台湾干净水行动联盟理事长彭桂枝则提到,半导体产业制程运用全氟化合物,但管制上却慢很多拍,应先揭露科学园区周边水体污染情况,建议设计让污染者及使用者负担相对应的成本。

争好气联盟发起人许心欣则说,修正草案标准不够严,也不够一步到位。科学园区内很多厂商都使用PFAS,应针对科学园区放流水检测、管制,并加速实施食材、包材等相关民生、食安用品禁用、限用PFAS相关法规。

台水公司代表说,源头管制才是重点,像是澎湖净水场受邻近机场演训的消防泡沫影响才超标,呼吁政府要从源头做有效管制,否则后续都推到净水处理,不但耗费成本,承担风险也更高。各国检验标准差异大,应正视台湾本土情况。

环境部水保司司长王岳斌回应,虽然草案订为二○二七年达标,但法规公告后就会开始查验,将优先查验机场邻近三公里的净水场。加严管制也是环境部后续对准的路径跟目标,针对环团建议的课征水污费,会再研议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