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违反环保法挨罚逾千万竟获永续奖 环团吁加严评选标准
环团审视4大永续奖,发现「TCSA台湾企业永续综合续效奖及气候领袖奖」让最多污染企业、排碳大户得奖,当中更包含曾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罚逾千万的中油。(蔡佩珈摄)
环团审视4大永续奖,发现「TCSA台湾企业永续综合续效奖及气候领袖奖」让最多污染企业、排碳大户得奖,当中更包含曾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罚逾千万的中油,「行政院国家永续发展奖」则因允许分厂代表企业参选,有「漂绿」的疑虑,呼吁民间强化评选严谨度,国家级永续奖则应改以企业为单位参选,也不该允许违反法规的单位参选。
绿色公民行动联盟与台湾气候行动网络研究中心检视行政院国家永续发展奖、TCSA台湾企业永续综合续效奖及气候领袖奖、天下永续公民奖与远见ESG企业永续奖4大永续奖,对照获奖的制造业环保违规纪录与气候绩效。
绿色公民行动联盟副秘书长曾虹文发现,「TCSA台湾企业永续综合续效奖及气候领袖奖」获奖率高达96%,获颁的12家竟曾因造成污染被开罚,比例远高其他永续奖,当中更包含2022年因42件违反环保法规、总计被罚1866.2万元的中油,此外还有违反《劳动基准法》5件、《职业安全卫生法》9件、造成1起严重气爆事件的纪录。
她批评,经济部作为主管机关不监督、辅导中油,却急着发布新闻稿宣扬其得奖事迹,沦为「漂绿」帮凶。
曾虹文还指出,行政院国家永续奖允许分厂代表企业参选的漏洞,有「漂绿」疑虑,举例而言,获奖的台湾化学纤维公司以没有违反环保法规的新港厂报名,实际上台化海丰分厂就曾因设备元件泄漏使挥发性有机物超标,遭开罚10万元,建议改以企业为单位参选,不以单一分厂评判整体企业表现。
绿色公民行动联盟认为,民间颁发的永续奖至少要重视环境污染及重大职灾的问题,将零污染违规及零工安、零死伤视为最低标准,避免丧失鉴别度与公信力。另因有3家获奖企业曾违反环保法规,也呼吁行政院将遵守国家法律,作为企业参选门槛。
环境法律人协会理事长简凯伦则表示,作出花而不实的承诺但欠缺具体可行的执行规画及隐匿重大性资讯,即为「漂绿」,但企业应如何揭露资讯,才能避免「漂绿」风险?国内目前没有具体的制度,建议环境部与金管会合作推出「反漂绿指引」,为漂绿明确画出行为界限,给予企业明确遵循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