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流水标准明年加严新增管制 中市300家业者要提高警觉

《放流水标准》明年元旦起加严中市府环保局呼吁业者及早因应。(环保局提供/陈淑芬台中传真)

环保署发布修正《放流水标准》,明年元旦起,针对3种排水量不同限制的既设业者,加严金属等9项限值,并新增「锡」管制项目台中市环保局29日表示,已函文辖内近300家列管事业及早因应,避免明年遭裁处及告发。

环保局表示,新修正《放流水标准》部份管制项目与限值,包含修正氨氮、硼、自由有效余氯、重金属及真色色度等。既设业者针对3种排水量有不同限制,包含排水量150CMD以上的金属基本工业金属表面处理业、电镀业等3事业;排水量500CMD以上的晶圆制造及半导体制造业、光电材料元件制造业、化工业印刷电路板制造业等4事业;无排水量限制的科学工业园区石油化学专业区等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

环保局指出,为进一步减少水体氨氮排放总量,金属表面处理业或电镀业、制革业、废弃物掩埋场发电厂等5种事业及其他工业区污水下水道系统,则新增「氨氮」管制项目。

环保局说明,相关业者应于明年1月1日前完成废污水处理设施改善及许可证变更;无须改善即符合标准业者,应检视其许可内容是否符合加严标准限值,若未符合,应于明年1月1日前完成许可内容变更。

环保局指出,相关列管事业、科学工业园区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石油化学专业区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等,须尽早确认放流水中各项重金属的排放情形,是否符合明年规定的放流水加严标准,并以清洁生产概念,由制程或原物料进行源头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