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完假秒离婚!行员37天内「结婚4次」申请32天婚假 银行不准假遭罚

▲一名银行员于37天内不断结婚、离婚,并申请共32天婚假,银行认为有滥用权利嫌疑,因此仅给第一次的8天假,使他气到向北市劳动局检举。(示意图,非当事人/pixabay)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北市一名银行员结婚后,向公司申请婚假,但假期结束后又马上办理离婚,隔天与同一名再结婚,造成「结了又离、离了又结」,申请共32天婚假,但银行只核准第一次的8天婚假,让他气得向北市劳动局检举。北市劳动局日前判定银行违反《劳基法》,裁罚2万元,不过北市诉愿委员会认为,劳动局没有调查银行员是否滥权,要求撤销原处分

据了解,北市一名银行员在2020年4月6日结婚,先是向该公司申请了8天婚假,结果8天婚假结束当天,又跑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并且又于隔天结婚,前前后后总共在37天内结婚4次、离婚3次,申请了32天的婚假,但银行只核准第一次结婚的8天婚假,让该名银行员觉得不服,向北市劳动局检举。

北市劳动局认为,根据《劳动请假规则》第2条规定,「劳工结婚者给予婚假八日,工资照给。」该名银行员应有32天婚假,因此2020年10月对该家银行依照违反《劳基法》裁罚2万元,并且公布银行名称

不过,银行随即提起诉愿反驳,质疑该名银行员「结了又离、离了又结」,结婚后婚假一过完就又离婚,进而结婚再申请婚假,根本是滥用婚假,违反请假正当事由,应属无效。而诉愿委员会调查后认为,北市劳动局没厘清银行员是否滥权,也没厘清银行拒绝给员工婚假的适法性,所以决定撤销原本的处分,要求北市劳动局重新调查,并于60天内重作处分。

对此,北市劳动局劳动基准专员黄金刚11日受访时指出,法律规定,离婚后再婚还是要给予婚假,且没说不能是同一个人,就法律层面来看,是合法的没错。这部分北市劳动局已经有重新做调查了,还有跟户政事务所确认其婚姻存在,且当事人表示自己本意就是要结婚,行政机关无法确认有无权力滥用,若该银行认为有权利滥用的疑虑,可能得透过司法途径

黄金刚指出,诉愿委员会要求在60天内重作处分,目前已经在3月重新处分过了,因为他们重新调查时,有透过户政事务所与劳工本人意思做调查,这部分仍认为,在法律上请假事由是合法的,认为该银行仍要给予婚假,因此还是裁罚2万元。至于未来该银行会不会再提诉愿反驳,因为收到处分书后30天内可提诉愿,目前尚未收到该银行提出的诉愿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