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发文「员林交流道特定区埔心乡区段征收土地」 彰县澄清了!

▲员林交流道特定区并无区段征收计划。(图/彰化县建设处)

文/中央社

有投资客宣称彰县府将启动「员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区计划」区段征收开发案;县府建设处1日澄清,没有办理区段征收,县府也没办说明会,呼吁民众勿轻信。

有房仲在脸书(FACEBOOK)粉丝专页贴影片,影片内容指县府将全面启动员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区计划区段征收,画面为县府今年4月在员林市公所办理说明会的情形以及房仲带看土地情形,由于画面标题写「员林交流道特定区埔心乡区段征收农地」,县府建设处因此发新闻稿澄清。

县府建设处说明,县府将全面启动「员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区计划」区段征收开发案一事为假讯息,有心人将县府今年4月10日在员林市公所办理的「员林都市计划主要计划」的公开展览说明会录影档,移花接木为员林交流道特定区都市计划。

建设处指出,员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区计划第4次通盘检讨,已于去年8月底发布实施,并无办理区段征收计划,县府也没有办理区段征收说明会。

建设处说明,员林交流道特定区计划区在员鹿路两侧规划8处未来产业发展储备用地,面积约71公顷,不过土地非区段征收或市地重划之整体开发区,后续土地所有权人如有开发需求,须依「都市计划农业区变更使用审议规范」整合至少5公顷以上土地,并检具变更都市计划书图等相关资料,且在民国117年8月30日前循法定程序申请办理都市计划农业区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