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車抓拒檢車輛卻把女騎士撞到智力退化 桃園市警八德分局得賠781萬

桃园市警八德分局姜姓警员2018年追缉拒检车辆时,不慎撞伤杨姓女骑士,杨女智力衰退、生活无法自理,姜被依过失伤害罪判刑5月确定,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也判八德分局须赔偿杨女一家3口555万余元。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改判八德分局赔偿金额增至781万8702元。

2018年3月31日上午9点多,八德分局大安派出所警员因发现可疑黑色轿车,他鸣笛闯越红灯路口,却在新北市莺歌区莺桃路撞上绿灯直行的杨姓女骑士,杨女因而重伤。新北地院认为姜虽执行追缉现行犯紧急任务,也有鸣笛警示,但行经人潮众多的要道路口,仍须注意车前状况、随时减速,姜自承当时未减速,有过失。

刑事部分,姜被新北地院依过失伤害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检方上诉高院后驳回定谳;民事部分,杨女父母提国赔诉讼,要求八德分局赔偿医护费及一家3口精神抚慰金共2627万元。八德分局主张杨女未注意鸣笛,也有过失。

新北地院民事庭认定警方须为事故负4成责任,判赔555万元。一审判决后,八德分局先是表示「尊重司法判决」,但称全力支持员警依法查缉,将针对国赔部分上诉。

高院民事庭认为,姜姓警员欲拦查违停的轿车,连闯2红灯,到了事发路口前,号志灯已闪红灯,且为时已久,对向车道也见机车跨行,却未采任何防范措施就想通过路口,才发生事故,应负过失责任,八德分局须负国家赔偿责任。

高院审酌杨姓女骑士与家属所提出的医疗费用、增加生活必要费用、看护费用、减少劳动能力损失及精神慰抚金等,酌定八德分局各应赔偿的金额。但杨女当时也没注意到警备车已鸣笛、打闪光灯,仍贸然穿越路口,应负六成过失比例,再依法扣除杨女领取的220万元强制保险金后,判命八德分局应再给付杨女225万9884元。

统计后,八德分局应赔偿总金额为781万8702元。

桃园市警八德分局姜姓警员2018年追缉拒检车辆时,不慎撞伤杨姓女骑士,杨女智力衰退、生活无法自理,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八德分局须赔偿杨女一家3口555万元。台湾高等法院今判八德分局应赔偿781万8702元。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