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车占路边 新北警全面加强拖吊

新北交通警察大队与环保局、交通局合作,共同查报占用道路疑似废弃车辆,今年迄6月底已查报1万2021辆汽、机车。(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提供/王扬杰翻摄)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与环保局、交通局合作,共同查报占用道路疑似废弃车辆,今年迄6月底已查报1万2021辆汽、机车。(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提供/王扬杰翻摄)

新北市警局与环保局、交通局联合查报占用道路疑似废弃车辆,今年迄6月底已拖吊移置1万2021辆汽、机车,其中汽车多被弃置于空旷道路,机车则藏于巷弄间,查报数量新店区居冠,其次为板桥区、新庄区,警方强调,未来将持续加强拖吊,还路于民。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表示,据各辖区分局执行查报占用道路疑似废弃车辆统计,查报件数最多为新店分局,其次为海山分局、新庄分局。新店区以安康路北宜路中兴路查报数量最多;板桥区废弃汽车多出现在光环路,机车则在狭小巷弄;新庄区则集中在中正路民安西路及化成路。

查报方式包括由停车收费员于登录停车费时,同步查核车籍状态有无注销或报废;另员警巡逻时,如发现路边车辆外观已达废弃标准,即转报保护局,若属逾检注销及无号牌车辆,则由警方当场拖吊移置,并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举发。

交大表示,警方与各局处执行联合稽查,今年迄今已动员2万4042人次,移置占用道路废弃车辆1万2021辆,(汽车342辆、机车1万1679辆),增加约1万2000个停车空间

警方呼吁,民众车辆如不再使用,请依程序办理报废,车体部分合法回收业者进行清运,并依相关规定办理车籍报废,如随意将车辆弃置道路,警方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迳予移置保管,并处车辆所有人3600元以上1万800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