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Tech 成全球金融业里程碑

有鉴于此,安侯法律事务所特别举办「金融科技应用暨法律规划」研讨会,邀请各界学者专家及产业人士,针对金融科技、区块链及智能合约的应用案例,以及商业应用上可能衍生的法律问题、法令监管等角度,进行分析交流。

研院巨量资料中心专案经理宋倬荣表示,所谓区块链智能合约,指的是运行在某个区块链上,由区块链的交易所驱动、并可自动执行的电脑程式。

相较于传统合约,智能合约可以降低人为的错误与成本,且透过区块链处理、同步问题,可完全复制并执行相同结果,因此合约内容不易被窜改,也能降低系统遭到攻击而被破坏的可能性。

智能合约将取代第三方公证,但仍待法律认可

工研院巨量资料中心专案经理宋倬荣表示,区块链智能合约相较于传统合约,智能合约可以降低人为的错误与成本,且透过区块链处理同步问题。此外,更重要的是区块链本身就是信任机器,在上面签署合约无需第三方中央单位认证。然而,区块链智能合约目前仍不是被法律所认可的合约。

台大资工系教授廖世伟表示,区块链除可用于智能合约,在商业上的应用也相当多元,包含数位化货币与证券、供应链产销履历、医疗合约纪录,甚至是公民投票,都能派上用场。

举例来说,将区块链技术导入行动支付,透过区块链「交易即清算」的特性,不仅能确保帐目清楚,也不需要额外的对帐成本;而区块链的不可窜改特性,更为系统安全多一层保障,「区块链降低的信任成本,Santander bank说一年可为全球金融机构省下200亿美元。」

此外,廖世伟教授指出,加密货币上的匿名,其实只是「伪匿名(pseudoanonymous)」,加密货币的交易,许多仍可追本溯源到交易者本身,因为每一笔加密货币的交易历史,都会储存在区块链的公共记录中,包括关联帐户的讯息以及交易的数量。

因此,日后透过大宗交易追踪到交易者的真实身分,将变得很容易,非法活动就会放弃使用加密货币交易。

安侯法律事务所资深顾问陈家骏律师认为,由于区块链DLT以开放原始码、P2P及私密与公开金钥加密技术、所有参与者共同记录所有交易于可认证确实性之分散式帐本,又有时间戳证明时间,此形成不可否认/窜改、可信任追踪、具公开透明可查核与降低成本之特质(去中介),其不但可以大幅运用于银行、保险与证券业务,其他于支付借贷租赁及各项交易、众筹、密码货币、权状/不动产买卖抵押质借、商业文件、身分验证/公认证、数位著作影音授权、医疗/电子病历、食安和生技医药品/奢侈品等方面皆可广泛运用。

区块链与智能合约中涉及的法律议题

基于此,区块链将大幅颠覆并革新目前法律运作,连带的也需重新审视与修改现有法制,例如电子签章法(系以与区块链相反之中心化凭证机构)、身分主体性认证、不可逆与输入资料/意思表示撤销问题、时间戳之法律效力、民事证据上认定问题、资料法定保管/公开/交换、交易/资讯安全与风险管理等各项区块链相关之法律议题,在在值得规画。

至于智能合约,陈家骏律师认为,系指在区块链下,将合约条款从人类用文字转化为电脑码语言,以预先写成之逻辑储存、复制载入分散式帐本,模仿合约条款之逻辑,藉电脑码以确认并执行当事人间约定款项之自动化的交易协定,只要条件成就即启动合约之内部执行。

因此,电脑码愈成熟智能合约就愈自动、愈能自我执行,且愈好用,但是依目前发展,内外部因素不能太复杂而需尽量简单、可预测而属惯例式较佳,愈复杂变数愈多,其algorithm会愈难执行,例如飞行航班误点之保险较易,但因素较复杂之银行联贷合约则相对较难。

现实中智能合约也会产生法律问题,如著名的分散式自治组织DAO,2016年5月众筹美金1.5亿但3周后即被骇,惟鉴于不可逆特性致整体社群束手无策,最后停损之道,只有由以太社群多数人努力重设另一分叉系统,论者以为区块炼本身并无问题,关键在智能合约之撰拟出现漏洞,由于程式设计师毕竟非律师,将来具程式设计专业之律师参与,是保障交易重要之一环。

另外,区块炼不可逆把大家绑手绑脚特性(是优点也可是缺点),法律上应如何因应,究竟于何种情况下得赋予修改撤销之机制,也必须正视并思解决之道。

资策会科法所组长郭戎晋也指出,区块链的应用,已从加密货币等商业应用,进到社会治理、公共治理阶段;智能合约除了用在商业交易外,公司资产管理亦可派上用场,甚至是证券市场上高频交易产生的风险,也能透过区块链做金融市场监理。

然而,区块链虽可用于用户身分资料勾稽,用户的身分资料是否可以公开?资料公开又须顾及哪些法律问题?且由所有参与者共同保管资料,是否于法有据?这些仍待立法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