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赌博输光财产还索要子女打工钱 儿叹:小学吃饭都在老师家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彰化陈姓老翁与第一任妻子婚后育有3名子女,却沉迷于赌博输光所有财产,平时还会向孩子索要学费或是打工费花用,其中儿子就读小学时穷到几乎都是在老师家吃饭。3名子女认为父亲并未尽到为人父责任,现在还有第三任的大陆籍配偶照顾,因此提告希望能免除或减轻扶养义务

陈翁的小儿子小学时都在老师家吃饭。(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陈翁的子女指控,从小就看着父亲嗜赌成性,没有负担过任何扶养费用就算了,还会向他们索取金钱例如学费、打工薪资或是干脆窃取家中财物,后来母亲受不了将他们送回宜兰老家居住,经济来源仰赖父母和母亲支付,直到1990年父亲因为赌博输光财产,两人才离婚。

家长男提到,自己小学一年级以前都是跟祖父母一起住,四年级以后就没有看过父亲,吃饭也都是在老师家吃,现在二姊带着儿子和大姊同住,靠做家庭代工维生,他自己则是送货司机姊弟3人除了要维持个人生计,还要扶养年老的母亲,生活过得很辛苦,况且父亲还有第三任妻子照顾,因此希望能免除或减轻扶养义务。

▲陈翁出海跑船后就迷上赌博电玩,输光财产才跟第一任妻子离婚。

而孩子们的母亲出庭证称前夫没有固定的薪水,是靠公公零用钱过活,想要钱就跟父母拿,后来沉迷电动玩具工作都不管,好不容易接到远洋渔业的工作,结果出海3年一毛钱也没拿回来,接着又玩起赌博电玩输了很多钱,「婆婆过世后,他把银行一块地、一间房子卖掉。唯一有照顾过孩子的时候大概就是小儿子三年级之前,每到假日会回去看看儿女,之后就再也没给过家庭生活费或子女扶养费。」

彰化地院法官认为,陈翁从小儿子小学三年级后离家跑船,直到儿女成年都未再帮忙扶养或支出任何费用,虽然确实没有尽到扶养义务,但在出海出钱他有正当工作也照顾过孩子们,并非全然放置不管,因此裁定3子女减轻扶养费用,每人每月须支付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