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法规定:妇女持有效证件,可查询配偶财产→

近期,《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需要强调的是,该《条例》只单向度规定了女性的调查配偶财产权。对此,有网友表示,夫妻可以互查才是平等,开诚布公是夫妻的底线,不应是一方的特权;另有网友认为,此举有助于保护女性;还有网友表示,公民信息不受保护吗,好冲突啊!

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区聊聊~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