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检假增至7日 配偶也可请

在副院长蔡其昌敲槌后,立法院28日院会三读通过「性别平等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姚志平摄)

现行劳工怀孕产检假5日、配偶陪产假5日,立法院昨天三读通过《性别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明定劳工妊娠期间,雇主应给予产检假7日,陪伴配偶产检和陪产假共7日,而雇主依规定给付相关产检、陪产检及陪产假薪资后,其中逾5日部分得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补助。

劳动部表示,该法上路后,雇主拒绝给假,可开罚2万至30万元,并公布雇主的姓名或名称及负责人姓名。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产检假增加2天,预估有10.2万人受惠、每年约要编列2.4亿元公务预算支应,目前已编列;5+2天的「陪产检及陪产假」推估有11.9万人受惠,3.8亿元补助费用,因为才刚通过,尚未在预算中编列,希望争取以行政院的第二预备金动支。

2种假并计 妇团:天数不足

妇女新知指出,这次修法虽不能说「完全」没有进展,但进展可说微乎其微,孕妇配偶多2天有薪假,但由于陪产假与陪产检假合并计算,孕妇配偶若想陪产,就不能完整参加产检,若想完整参加产检,就不能陪产,或必须动用其他假别,相较孕妇享有7天产检假、8周产假,双方落差极大。

育婴双亲能同时领津贴

陈姓妈妈也说,陪产假的日数变长,让准爸爸多2天有薪假,可以让夫妻都对小孩有一定的责任,不会把所有事物加诸在妈妈一人身上,也可以分担妈妈的责任,但应该把陪产假及陪产检假分开算,才能让准爸爸可以全程参加产检又能陪产。

这次修法也删除《性别工作平等法》第22条,不论配偶是否就业不再限定须有正当理由,受雇者均可申请育婴留职停薪及家庭照顾假,鼓励受雇者及其配偶共同分担养育子女责任。

国民党立委江启臣指出,根据研究调查,4成的育婴父母没有领留职停薪津贴的资格;有资格的育婴妈妈有3成多没有请领津贴、育婴爸爸更高达8成多,而日前立院就三读通过《就业保险法》修正草案,让育婴双亲能同时请领津贴,希望政府能尽快公布实施日期,让更多民众受惠。

此外,为使中小企业受雇者也能在工作及家庭生活中取得平衡,并顾及雇主人力调配,三读条文新增明定,受雇于未满30人的公司,经与雇主协商双方合意后,为抚育未满3岁子女可以调整工作时间或减少工作时间1小时,减少时间不得请求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