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促参2.0启航3效益 配套法规拚112年定案
本次促参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对国内公共建设发展有三大效益:第一,透过新增公共建设类别,扩大促参案源范畴;第二,引进国际常见之政府有偿取得公共服务机制,降低民间投资风险;第三,由财政部设置履约争议调解会,可更有效且快速解决履约争议。因应修法作业,目前财政部已陆续办理配套法规的法制作业程序,包含促参法施行细则、政府有偿取得公共服务评估办法、履约争议三子法等,有望于112年陆续定案并发布施行。
财政部统计,111年民间参与公共建设签约成绩亮眼,截至12月28日止,签约件数114件,签约金额达新台币2685亿元,其中促参案签约76件、552亿元;其他法令签约38件、2133亿元,不仅签约件数连续两年破百,签约金额更创下22年来最高,显见在疫情逐渐解封后,民间投资量能愈显充足。
财政部进一步表示,为提升主办机关促参推动成效及履约管理效能,今年首次办理之「促参业务考核」成绩已经出炉,A组六都直辖市皆为优等,B组8县市政府中则有宜兰县、新竹县及苗栗县为优等,财政部表示明(112)年将持续透过促参考核机制,表扬、督促主办机关精进促参业务,以持续提升公共建设服务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