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有不动产运用 财部修正办法效益UP

国产署表示,本次交换办法修正前都市计划范围内之国有不动产与他人所有不动产办理交换之区位范围,仅以位于同一或毗邻之街廓或位于同一重划区为限。考量同一都市计划内整体环境类似,放宽都市计划范围内之国有不动产,得与同一都市计划内,可供单独建筑使用之他人所有土地办理交换,具有提高国有不动产运用之效益,并提供民众更广泛之区位范围选择。另增订中央机关为达成特定公务或公共目的而需用他人所有不动产,应依国有财产计价方式规定委外估价,加速案件办理时程,私有不动产所有权人并得对查估评定价值提出异议,提升其交换意愿,协力达成中央机关推动公务或公共之目的,创造双赢。

国产署进一步表示,为确保国有土地提高利用价值及维护国产权益,修正经各该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核准开发许可之整体开发案范围内之国有土地,限以该开发案范围外,且位于一定范围内可供单独建筑使用之他人所有土地作为交换区位范围;另增订交换国有不动产应考量对其毗邻国有不动产利用之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