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正义大楼国有持分不让售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关于正义大楼都更新案,财政部国产署表示,国有土地持分面积1,887平方公尺,经会商相关机关并报奉核定不让售予现住户

国产署表示,该署经管坐落都市更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均依都市更新条例第27条,及财政部订颁的「都市更新事业范围内国有土地处理原则规定,以参与更新为原则。

国产署进一步指出,台北市忠孝东路与复兴南路口的正义大楼都市更新案事业计划,以权利变换方式实施,早经台北市政府于96年间核定,国产署是依照该事业计划内容参与更新及权利变换,分配更新后房地

该署说明,该更新范围内尚有国有土地持分面积1,887平方公尺(部分与台北市及瑠公农田水利会共有,因非属行政院核准让售现住户范围,且涉及建筑法与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等规定,经会商相关机关并报奉核定不让售予现住户。

国产署强调,该署依「都市更新事业范围内国 有土地处理原则」规定,就正义大楼都更案国有房地以参与权利变换,分配更新后房地的处理方式,符合都市更新条例第27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