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喊落实「居住正义」 财政部曝:已推4项有感措施

房地产示意图(图/吴静君摄)

财政部持续落实居住正义,协助经济发展,减轻家庭负担,建构优质赋税环境财政部近年持续落实总统赖清德10月10日国庆演说中提到实现居住正义,财政部已提出4项有感措施。

推动房地合一所得税,面对不动产交易市场炒作问题,自105年1月1日起实施房地合一所得税1.0,110年7月1日起升级为2.0,将适用高税率45%及35%的持有期间由2年延长为5年,及将预售屋交易纳入课税范围,以抑制短期炒作不动产。

其次健全不动产租赁市场,为鼓励房东释出空余屋,供公益出租、社会住宅使用,及为发展租赁住宅专业经营制度,于「住宅法」及「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提供综合所得税、营业税、地价税及房屋税之租税优惠。另为改善租屋黑市,各地区国税局历年均将个人租赁所得列入重点查核项目,并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产市场方案」,针对持有多屋族进行专案查核。

调高房屋租金支出扣除限额,自113年1月1日起,房屋租金支出由列举扣除额改列特别扣除额,每一申报户每年扣除上限由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并结合其他部会住宅政策如租金补贴,减轻租屋族负担,落实照顾国人居住需求。

实施房屋税差别税率2.0,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新制,明(114)年5月1日开始缴纳全国归户差别税率房屋税,对于房屋所有人之非自住住家用房屋进行「全国归户」,除特定房屋外,调高多屋族法定税率范围为2%至4.8%,原为1.5%至3.6%,各地方政府「均应」按户数订定差别税率,且采「全数累进」课征,鼓励房屋有效利用及合理化房屋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