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障「她權利」 妻可查配偶財產 新法6月上路

不少夫妻婚后仍保留私房钱。(中新社)

妇女权益保护的地方立法又有新动作,「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经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妇女持身分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

综合极目新闻、澎湃新闻报导,地方立法赋予妇女单方调证权,威力是巨大的,这也是「她权利」的起步,该「条例」比起之前法律抽象规定当事人的调查权,更加具体而明确,既挤压了有关部门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操作空间,也让法律规定的当事人调证权落地有声。

妻子可查询配偶财产,也符合「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精神。「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在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倘若一方财产「云遮雾绕」,不仅违背忠实义务,更侵犯了另一方的共同财产权益。地方立法规定妻子对配偶财产的调查权,也让妇女权益保护变得触手可及。

然而,这部地方立法是「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只单向度规定了女性的调查配偶财产权,而基于「宪法」、「民法典」的男女平等原则,男性也应被赋予同样的调证权,让夫妻共同财产处于彼此透明状态,以更好地维护婚姻家庭关系,而这也是未来立法的方向。希望「她权利」只是一个开始,男方的调证权也尽快落地,从地方立法上升为全国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