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财税黑手 曾铭宗盼《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上路

▲反财税黑手运动。(图/记者季相儒摄,下同)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法税改革联盟发起的「反财税黑手运动」进入第二天,上万名民众持续20小时凯道抗议,怒批台湾税灾泛滥,要平反税务冤案,终结万年税单。对此,国民党立委曾铭宗表示,财委会经通过《纳税权利保护法》,12月28日施行,相信对纳税人保障更为周全,若实施段时间有不妥的地方,再进一步修法强化。

法税改革联盟发声明指出,台湾经济问题严重,20至40岁的青年有440万人不婚不生。究其原因,薪水低、物价高,我们的消费中暗藏了各种税金成本,逐渐形成恶性循环;此外,台湾税灾泛滥,民怨四起,法务部行政执行署统计2017年10月底止,全台已经高达近908万件欠税欠费待强制执行案件结案

法税改革联盟表示,在历史的关键点,民众必须站出来发声。这次活动有五大诉求:一、赋税人权入宪,废除违法函释;二、平反税务冤案,终结万年税单;三、废除税务奖金杜绝违法征税;四、归还超征税收,严惩滥税官员;五、公开公正遴选纳保官和税务法官

对此,曾铭宗表示,财委会经通过《纳税者权利保护法》,12月28日施行,纳税义务人如对税捐稽征机关调查程序或行政救济阶段有所争议,可申请纳税者权利保护官进行沟通、协调,这是对纳税人保障更为周全,若实施段时间有不妥的地方,再进一步修法强化。

国民党立委林为洲则说,纳税是宪法规定人民义务,而政府若课予人民义务则理当要负责保障人民的权利,因此赋税人权更应该受到政府所保障,然而我们关注到赋税程序中有许多不合理之处,仍待立法与行政机关修正现行法律

林为洲举例,,纳保官之于纳税者如同消保官之于消费者,是纳税人遇到税务疑难杂症时所能依靠的靠山,然而现行纳保官皆由原本税务官转任,因此「纳保官」系由各国税局税务人员以新增任务方式编组担任,不免让人质疑有「官官相护」、「球员裁判」之嫌。

另一方面,林为洲说,例如现任行政法院法官所提出「税务专业法官」申请,审核结果全数通过,无助于解决人民税务诉讼败诉率高达94%的状况,应另设评估审查机制,都是可以努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