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保官是保护纳税人的毒药?还是良药?

台湾海关的不专业与刁难,长期以来让中小企业吃足苦头。原本期待纳保官能给予协助,但来自同一个关务体系的纳保官会官官相护,成为纳税者无法翻身的噩梦?(图/视觉中国CFP)

文/郭静

《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去年12月28日上路,根据媒体报导全台设有165位纳保官,其中关务署也有22位。由于我的工作是负责公司进出口报关,所以特别关心此事。但当我获悉目前纳保官是以任务编组方式指定专人担任,也就是由其内部人员兼任,非由第三方专业公正人士担任时,我不得不质疑纳保官究竟是良药、还是毒药

先说现制上的问题。台湾海关认定税则的标准很不一致,不同的关别会有不同的认定,且依我国的现行法律,公司进出口货物须透过报关行才能做申报。因此我曾经进口同样的货物,在基隆关是2.5%的税则,到了台中关就变成6%的税则来课税,而得到的官方说明是,他们依照材质来认定税则。去年12月29日又进口另一批货,被海关认定要适用较高的税则来课税,透过报关行提供之前曾经进口放行的报单,证明货品可以用该较低的税则,但报关行很为难地说,这是没有用的,且希望我不要去找海关人员,因为会害他们以后报关被刁难,毕竟他们是靠这行吃饭。

我觉得这件事情非常不合理

首先,在德国,货主可以自行报关,无须透过报关行,且申报地点都很便民,港口或市中心都有,若有疑虑可随时请教海关。而台湾报关行却迫于海关的权力,不敢表达货主的疑问,而货主又不能直接找海关人员询问,被迫一定要接受海关认定及报关行委曲求全的税率

再者,海关人员要求提供的资料当中,有一项是「如何制造出此产品?」,税则上并未列明不同的制造方式,会有不同税率的差异,这无疑是严重扰民与刁难!国外生产厂商也表示不明白为何台湾要求提供他们的生产方式,难道厂商提供全球通用的前六码Tariff code(关税代码),不能认定是哪一个税则吗?长期以来,台湾自己玩一套,因此被边缘化,这只是冰山一角。

台湾是个海岛,缺乏很多资源,必须从国外进口原料半成品制造后再出口,以增加其附加价值来赚取利润,所以关税对业者的成本影响很大。2.5%到6%,如此差距的税金,公司必须自行吸收,削弱企业竞争力;且业者若无法提供海关需要的资料,即便那个资料根本不影响税则的认定,海关也有权力不放行,进而直接影响到交货时间,这也让企业很难生存!

台湾海关的不专业与刁难,长期以来让中小企业吃足苦头。大家都很期待纳保官上任后能给予业者有效的协助。但,来自同一个关务体系的纳保官,会更专业吗?还是会官官相护,成为纳税者无法翻身的噩梦?纳保官应要跳脱传统税政体制的「税收优先」,转为维护「纳税人权」的任务,要找公正客观第三者来担任,而非像现在用税官兼任纳保官的方式来唬弄人民

立委赵天麟就曾踢爆一个惊悚的关税案例,因农药危害人体,入关需层层检验把关而免关税,但有海关人员为了想课农药5%的税,竟然异想天开,声称农药须加水稀释或与其他成分调和才使用,擅自认定进口农药为「原料」,课5%的关税后放行入境,完全不用走检验流程,这是拿人民的健康安全在开玩笑吗?

任何课税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税捐机关说了算。去年年底由法税改革联盟及公民团体等多个单位所提出的税改十大建言,希望政府可以依此努力,以确保赋税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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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静,总经理特助。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本报保留删修权。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