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头砍死女友镰刀切腹判13年 她儿女求情:爸爸对我们有恩
嘉义一名简姓男子,去年(2016)3月间不满同居曾姓女友又要钱,怀疑对方劈腿,两人发生争吵,竟拿斧头砍死曾女,再拿镰刀后切腹自杀后送医获救,事后曾女儿女帮他说话求情,还曾写信给法官,「爸爸(指简男)对我们有恩,是妈妈个性不好,在外面养男人。」最高院最后判决13年有期徒刑,全案定谳。
61岁的简姓男子不满47岁的曾姓女友,不断向他要钱又劈腿,对方3月间又跟他要4000元,气不过拿斧头将人砍死,再拿镰刀切腹自杀获救,由于不识字,用录音机录下遗言,「她要我打死她,很多事情对不起我,请乡代好好照顾我的女儿。」事后曾女儿女不断帮他求情,「我爸对我一直很好,从来没打过我,反而是我妈只有没钱才想到我爸,还在外面养男人。」
最高法院日前审理认定,简姓男子开庭时坦承犯行,因为曾女劈腿又多次要钱,不甘心10年来感情受骗,才会想要同归于尽,历审也都认为他不顾多年情分,预谋又激烈手段杀死被害人,难以引发同情,不过考量曾女儿女为其求情,还写信给法官提到,「希望法官别判太重,给他自新机会,他对我们有恩,他已经年老。」最后轻判13年,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