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管管自行车了

傅延文

报载,有判决认为纵使是绿灯起步,车辆仍应注意周遭交通状况,否则仍应负过失伤害之责。至于相对人是否与有过失,乃民事损害赔偿减免之问题笔者认为,姑且不论该判决是否合乎多数人之法感。但政府真的得管管自行车了。

路上,常见自行车时而遵循车辆号志,时而遵循行人号志,变换车道不是随心所欲,要不就是恣意而为。甚至是逆向而行或是骑在穿越道上,经常威胁到用路人安全。

政府应当把自行车也列为规范对象,要求自行车遵守交通规则。同时,也宣导用路人于起步时宜再次确认左右方是否还有来车。好比,飞机滑行时,即便有塔台通行许可,经过每一个交接口,飞行员都还是会习惯性的左右确认是否净空。养成如此的好习惯,既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作者傅延文,美国留学生。本文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