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砍就砍」 恶狼持刀猥亵3少女还要求自拍裸照 

▲猥亵少女还带刀到地检署开庭。(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花莲一名朱姓男子精神不稳定且不良于行,却搭讪少女并以介绍工作理由,先后猥亵3名少女,并恐吓,趁少女惊慌之际袭胸、亲吻,还抚摸下体,也要求对方回家后自拍裸照传给他,就连到地检署出庭时,还携带着手杖刀。最高法院审酌他有妨害性自主前科、恶行重大,判处9年2个月徒刑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朱男在2014年年3月间约友人及被害少女到KTV唱歌,却拿手机给对方要求自拍裸照,女方当场拒绝,他就恐吓「该砍的坎」,让对方心生害怕,还趁机袭胸、亲吻。

而同年朱男雇用一名少女到家中打扫,趁她跪着擦地时,跨坐身上要求发生性关系,就在遭拒绝时,还袭胸、摸下体,直到朱男母亲返家,少女才趁机逃跑。

没想到,就在当天晚上,朱男又联系另一名少女见面,把她载到公园桥边,并呛声有刀,不顾女方反抗,强行亲吻、摸胸及触摸下体。法院开庭期间,三名女子指证历历,还有人崩溃跌坐在地,但朱男直到案件上诉至高等法院花莲分院时,才坦承大部分犯行

最高法院考量朱男恶性重大,依对少年强制猥亵、非法携带刀械等罪,判处9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