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基本法23條立法草案 議員關注港台交流會否違法
香港政府今天公布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俗称基本法23条立法草案),当中订定了境外干预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罪行,有立法会议员关注这方面的规定会否影响香港和台湾过去一直存在的正常交流。
草案第6部内容是「境外干预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组织」。
在境外干预方面,草案订定,任何人如果意图带来干预效果,并配合境外势力作出某项作为且使用不当手段等,即属犯罪,可处监禁14年。
草案规定,干预效果的涵义包括:影响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或特区行政机关制订或执行任何政策或措施;影响中国中央人民政府或特区官员,或其他获授权执行职能;影响立法会执行职能;干预特区的司法;干预任何选举或与选举相关的程序等。
政党新思维的立法会议员狄志远早上接受无线电视台访问时说,对于上述条款的建议,他尤其关注今后港、台之间的往来会否受影响。
他说,过去很长时间,香港的党派和组织都会派人前往台湾观选,也会进行某些交流,两地交流颇为密切,他十分关注23条立法后会否影响两地过往的交流,也会在审议草案时对提出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