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7/1成立国家安全处 「挥港独旗、喊口号」就能抓

记者赵蔡州综合报导

港版国安法6月30日通过后,香港政府晚间刊宪生效,香港警务处7月1日将成立国家安全处,专门负责相关的国安工作港府表示,对于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警务处会根据《港区国安法》及特区法律规定,采取拘捕及其他执法行动,保障港民的生命财产及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

▲港版国安法30日刊宪生效,警务处7月1日成立国家安全处。(图/路透社

港府30日晚间11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版国安法)已经生效,明确规定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4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警务处将会果断执法。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图/香港政府

港府指出,警务处7月1日将成立国家安全处,专门负责相关的国安工作,相关人员侦办国安犯罪事件时,有权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者,进行如截取通讯秘密监察搜查处所、要求有关组织或个人回答问题、提供资料、移除讯息动作

港府强调,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警务处必定会履行职责严正执法,确保国安法有效实施,保障香港市民的生命财产及依法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

根据香港媒体报导,港警高层已经下达执法规定,若有民众针对「香港独立」、「香港人建国」等内容,进行如挥舞旗帜、呐喊口号或发表演说等行为,均涉及煽动、教唆、分裂国家及颠覆国家罪嫌,不论明示或暗示都有可能触法,可以要求民众立即停止,否则将面临刑事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