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悼念六四違法否 大律師:犯罪機率很低
6月4日是「六四事件」35周年,对于港人谈论或悼念事件会否违法,香港行政会议成员、大律师汤家骅表示,市民没有计划挑起仇恨的话,谈论及悼念「六四」,「犯罪的机率非常低」。
随着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施行,有市民担心今年讨论或悼念「六四」会否触犯相关法律。
警方国安处人员28日依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煽动罪,拘捕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6人,指他们透过社交网站发布具煽动意图的贴文,挑起市民对北京中央、港府及司法机构的憎恨,以及意图煽动网民在往后组织或参与非法活动(六四集会)。
明报今天在报导中引述汤家骅说,只要市民没有计划挑起仇恨,谈论及悼念「六四」,「犯罪的机率非常低」。
他说,犯罪与否,重点在于其目的,如果一般人没有意欲藉「六四」引起仇恨,就不会违法;市民应为自身言论负责,但毋须过分恐慌。
立法会议员、律师谢伟俊也认为,「如果纯粹感叹、哀悼、悼念,希望日后不会再有这些事,应该无问题」。
但他认为,如果市民公开悼念「六四」,就要小心,更要避免分享涉案帖文,以免被视为发布煽动内容。
报导同时引述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讲座教授陈弘毅说,如果纯粹谈论或悼念「六四」,例如发表「平反六四」口号,背后可以有不同理解,不一定关乎憎恨或藐视政府。
但他解读,如果提及「结束一党专政」,有较大可能触犯煽动罪。
他强调,目前香港没有单纯牵涉「六四」言论的煽动罪案例,是否违法,有待法庭裁决。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即俗称的基本法23条立法,当中列出了「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的内容,包括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居民或在香港的人,对国家根本制度、机构及香港宪制秩序等的憎恨或藐视,又或离叛。
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前,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每年都会举行「六四」烛光晚会,悼念「六四」死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