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明年与远通电收签新约机会较大

远通电收由远传、东元、精诚、神通四家公司共同组成,2007年与高公局签订为期18年四个月的合约,经营高速公路电子收费,契约预计2025年12月结束,高公局先前表示,经过绩效评估,远通电收获得优先续约,正在谈优先续约事项。

依规定,厂商必须先提供继续营运的投资计划书,远通已在年初把计划书送给高公局,投资计划书是否可行、财务报价、维护费用是否合理等面向最受到关注。

彭焕儒表示,基于审慎考量,有持续进行投资计划书审议程序,会综合相关意见确认是否再开一次会,至于议约年限,按照促参法规定,不能超过原来的年限,所以现在还在研议延约年限中。

彭焕儒也提到,投资计划书审定通过后,还需要再由双方就续约内容与条件洽谈,而远通电收的合约到2025年,目前看来明年初签约的可能性较高。

至于亏损状况,远通电收表示,自民国92年设立至104年底,累积亏损共计45亿元,为健全财务结构,于105年办理减资消除亏损,资本额从64.5亿元减为30亿元,若还原减资金额,截至111年底,累积亏损仍有24.6亿元,远通预估至114年底ETC营运期结束时,投资亏损约为16.6亿元。

至于远通电收近三年税后净利,远通电收则指出,ETC本业长期亏损自108年单年始转亏为盈,近3年盈余介于2.96亿至5.41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