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擬捐薪急難救助 劉世芳:慷國家之慨不符條件
新竹市长高虹安遭判刑停职并不发薪给,高虹安指原规划将半薪捐作急难救助。内政部长刘世芳今天说,高虹安不是为了维持基本生活所需,慷国家之慨捐出薪水,不符合公务人员俸给的条件。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于立委任内诈领助理费新台币46万余元,遭判刑停职。内政部27日指出,为贯彻政府廉能政治决心,已发函通知新竹市政府,高虹安停职期间不发薪给。高虹安回应,原已规划将半薪捐出,作为新竹市急难救助使用,尊重内政部决定。
刘世芳上午出席「113年度中央联合办公大楼防灾士培训开训典礼」。刘世芳在会后受访时表示,高虹安服公职、也是公务人员,民选地方行政首长停职期间是否发给半俸,是要审酌当事人是否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所需。
刘世芳指出,高虹安不是为了维持基本生活所需,半薪不到10万元,要拿公务员的薪水捐作急难救助措施,但这已有很多社会系统或NGO都做得到,「我想不差这10万块」。
刘世芳说,「如果慷国家之慨,把本来要给她(高虹安)的薪水捐出来的话,大概不符合行政人员所说俸给条例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俸给条件」。
另外,民众党立委张启楷说,高虹安不是在新竹市长任内涉嫌贪污,内政部怎么可以停止她的新竹市长职务;且宪法明订保障人民的工作权,内政部的行为已明显违宪。
刘世芳说,要求停职这件事,在宪法第15条、23条都提到,服公职不只是权利、也是义务,工作权的保障如果牵涉明显公共利益时,应该按照宪法比例原则予以规范;内政部是引用立法院通过的地方制度法来停职,至于半薪则是引用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所提的解释。
刘世芳表示,内政部是从宪法、地方制度法的层次,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引用的公务人员俸给法,在3个条例下做出最后的处置方式。
媒体追问,是否担心在立法院预算会期时,遭民众党立委找麻烦。刘世芳说,尊重每名立委对行政部门的监督,但内政部都是按照规定、行政命令处置。